受不了之前的那一棵死馬鏡頭(SIGMA 18-125mm F3.5-5.6)拍出來的品質,貪圖方便的高倍變焦鏡頭真的就是就只有那樣的畫質,宿命啊。鏡頭這東西真的是一分錢一分貨,雖說器材的價格跟技術不必然會成正比,但「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」應該是不會錯(嘿!老祖宗的話拿來當敗家的藉口)。整合了多方的資訊、參照了各種建議,思忖了很久,終於決定買了這兩顆:Canon EF 17~40mm f/4 L USM & Canon EF 50mm f/1.4,回台灣再把我那粒死馬給賣了。
猶記得之前在中國青年服務社上攝影課時,賴吉欽老師就跟我們說:不管你用哪個牌子、多少錢的機身都不重要,鏡頭才是攝影器材裡最該投資的,因為它永遠會是你作品的零魂要素。用了一段時間的DSLR,終於能夠深深體會這句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