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TC(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)絕對是個好政策,只可惜無能的政府又再次搞砸了。ETC在美國已經施行了數十年了,在紐約叫做E-Z Pass,由各州的交通部門負責發行,常跑Toll Highway的車主一定會裝電子付費的機器,是再普遍不過的東西。
那為何台灣的ETC會搞成如此烏煙瘴氣、怨聲四起?新政策的適應不良是個原因之外,我想還有許多人謀不贓的因素所造成,除了那些腦死的政府交通官員,被罵得最慘的遠通電收應是最大元兇。看看美國的e通機,大小約8X8公分,厚度約1公分左右,直接用魔鬼氈貼在擋風玻璃上,多台車可以共用。然而堂堂的一個科技之島,遠通電收居然搞出一台比我的GPS導航機還大台的e通機,得裝9V的方型鹼性電池,還限制一輛車子一台機器,搞什麼東西啊?由於各州法令不同,我不確定美國的ETC車道通關速度是否有限速,不過就我印象中,大家都是以時速60mile(100km)的速度衝過去,台灣通關速度限制在40km簡直是笑掉恐龍的大牙,我看這根本不是為了安全考量,應該是怕那台白癡e通機會因為車速過快而無法扣款成功吧?爛東西。
另外政策的宣導不力也是個原因,早在一年前ETC就準備在今年元月一日開通了,政府卻因為e通機的價格問題在那邊跟業者角力,延至現在才開通,決策的執行者都在跟業者互槓,e通機的價錢是一回事,ETC能不能上路就是個未知數,民眾有誰敢先跑去裝啊?且連政府高層官員也都沒先裝,真是做了最壞的政令的宣導,導致現在一窩蜂,大家想要裝也裝不到。
話又說回來,ETC只是個簡化收費便民的措施,絕對不等於有助抒緩高速公路上的堵塞,就跟網路頻寬一樣,越大的頻寬就會有越多的資料流量,永遠都是不夠用的。所以收費站的通行速度根本就與塞車沒有關係,台灣的部分無腦媒體記者把塞車怪罪到ETC頭上來,造成政策的負面宣傳更是糟糕。不過我覺得早就應該全面停止中山高的收費了,從開始收費到現在,所收的過路費早就超過當初興建的費用了,現在收的錢跑去哪?狗屁,維護費用根本不需要這麼多。從台北到高雄短短的三百多公里要10個收費站,合理嗎?我在美國待的密西根州全州沒有任何一條收費的高速公路,密西根州的財政也沒多好,且我相信有很多國家也都有免收費的高速公路,人家可以為何我們不能?政府一定要這樣一直A人民的血汗錢嗎?SHITE